重磅!支持房企再出大招!三部门允许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

刚刚, 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缓解房企的资金压力!


(资料图片)

给大家画个重点:

1.允许商业银行自主决策,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

2.保函仅可用于置换依法合规设立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监管额度内资金,保函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30%,置换后的监管资金不得低于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70%。

3.商业银行要合理确定保函期限,确保与项目建设周期相匹配。

4.监管评级4级及以下或资产规模低于5000亿元的商业银行,不得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

5.商业银行要充分评估项目风险。保函额度全额计入对房地产企业及其所属集团的统一授信额度。

6.各地不得强制商业银行出具保函,不得将出具保函与当地预售资金监管资格挂钩。

7.房地产企业要按规定使用保函置换的预售监管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偿还项目到期债务等,不得用于购置土地、新增其他投资、偿还股东借款等。

8.要加强房地产企业管理,对房地产企业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关键词: 商业银行 房地产企业 资金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