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讯!医保新规来了!事关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新生儿参保即享待遇……

之前发医保共济的消息


(资料图片)

大伙都表示特别期待

苏小宝还有医保的好消息要带给大家

《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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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居民医保

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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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将于今年6月起实施

先来看看一些与我们有关的内容

图源江苏人大网

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鼓励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推荐阅读:灵活就业人员在苏参加医保放开户籍限制啦!有居住证可申请办理

特别提醒:2023年缴费基数有调整,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可在线完成灵活就业医保参保登记、缴费

在<苏州本地宝>公众号回复【灵活】,可了解灵活就业参加养老、医保的具体要求

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

职工:自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到账的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非集中缴费期、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两个月,具体时间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确定;

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

图源摄图网(ID:401754978)

统一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

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含按照国家规定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

满二十五年、女性满二十年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规定年限的:

。可以继续 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继续缴费期间享

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也可以按照规定 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

可补差或折算

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 跨统筹地区就业,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省内各统筹地区 互认并累计计算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在省外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到本省统筹地区就业,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认定和缴费年限计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由 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可以通过补差或者折算的办法,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合并计算

看病就医更方便

1、 建立全省统一的处方流转平台,为参保人员提供精准、规范、便利的就医购药服务。

2、国家药品目录发布后,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 一个月内将国家谈判药品按需纳入药品采购目录范围。

3、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定点医疗机构 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的,应当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

4、异地就医

优化异地就医公共服务,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推进 承诺制备案、多地备案,扩展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

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将 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门诊逐步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为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和备案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提供门诊、住院、购药等双向直接结算服务。

摄图网ID:400121210

该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一些事项的细则

也需要等苏州医保局公布

文章来源:苏州本地宝

关键词: 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 城乡居民